
1951年,大汉奸黄标被判了死刑,到了刑场后,黄标很不甘心:“我每个月都给新四军送20万银元,最后还被当成汉奸,我不甘心”!
黄标1885年生于湖北沔阳峰口镇,1931年前后在洪湖苏区活动,参加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斗争。洪湖苏区在1930—1932年遭遇多次“围剿”,地方武装承担运输与掩护任务。黄标任连长,突围中负伤。苏区形势变化后,部分人员转入隐蔽状态。
1940年,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,新四军第五师经费紧张。李先念任师长,李人林在襄南地区负责军分区工作。
为筹措军费,组织安排部分熟悉地方情况的人潜入敌占区。李人林秘密会见黄标,传达任务。黄标接受保安副职身份,表面配合日方管理,实则筹集资金与情报。
1943年7月,湖北省档案馆保存的襄南税款统计表记载,当月向日方上缴22.5万银元,同时转送新四军约19.8万银元。
新四军第五师后勤部长吴其芳回忆,全师月经费约15万银元,黄标筹集的款项能维持两个师规模的供给。钱款常在暴雨夜转运,交通员刘凤亭口述,黄标腰间绑麻袋,渡河避哨。
黄标的身份并不光彩。伪职在身,乡亲唾骂,母亲承受压力后自尽。1945年日本投降,黄标集结600余人枪准备归队。
但掌握潜伏身份的李人林北上调任,联络员途中牺牲,身份衔接中断。沔阳地方组织对黄标身份无法核实,档案未公开,群众只见其与日军往来,遂定性为投诚伪军。
1949年湖北解放后,黄标在武汉市公安局政保处情报站任职,参与侦破特务案件,缴获电台。身份问题仍未完全厘清。
1951年镇压反革命运动展开,黄标因抗战时期伪职经历被列为重点对象。审理中缺乏完整档案支持,其潜伏任务难以公开说明。
黄标在武昌监狱里等待复查。调查人员发现其家庭贫困,与所谓贪污指控不符。查阅1944年新四军第五师特别经费记录,数额与黄标所述筹资金额一致。关键证人分散各地,取证艰难。案件进展缓慢。
1953年8月3日,黄标病逝狱中。1979年李人林过问此案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启调查,在国家档案馆找到1944年3月新四军第五师内部鉴定材料,确认黄标为隐蔽筹款人员。
1980年原新四军第五师政治部主任任质斌出具书面证明。湖北省高院下达(1980)刑监字第17号判决书,宣告无罪。


九龙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